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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与二手房买卖交易双方分别签订委托合同,但是在实践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往往与二手房买卖双方一同签订一份合同,多称为二手房买卖委托...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2、标的。即双方要进行交易的二手房,这是合同的关键。要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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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2、标的。即双方要进行交易的二手房,这是合同的关键。要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备设施等情况。 3、价款。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贷款、及尾款。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 5、违约责任说明。违约责任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6、解决争议的方式。 7、合同生效条款。 8、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
房产所有权人申请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其房产委托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房产委托公证又称房产委托书公证。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2·(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 3·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关于房屋买卖委托公证的办理:原户主委托人来办过户手续是代替不了的,必须经过原户主现在的地方当地公证处公证,公证书是公证员按双方要求进行公证,有一个专门公证文本。如果说户主委托的人,带着户主的委托书是你们之间认可,但是房产局是不认可的,房产局认的是国家的公证处的公证书。如果说原户主进行了公证快递给你,你就可以持着委托书和原户主的合同在持自己的、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就可以直接去房产局服务大厅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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