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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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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患病期间的待遇:(1)两个月内,发给原工资(2)超过两个月,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工资A工作年限不满十年,发给本人工资的90%B工作年限满十年,工资照发。(3)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工资A工作年限不满十年,发给本人工资的70%B工作年限满十年及十年以上,发给本人工资的80%。
职工患病期间工资待遇请参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三、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二期尘肺应评定为四级伤残,退休后因病死亡的,可以选择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或者工伤保险死亡待遇。基本养老金的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工伤保险死亡待遇按下列标准支付:一、丧葬补助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支付,各地规定不一,如四川规定为50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重庆市规定为上年度全市平均工资24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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