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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南京公租房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现行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1700元以下(含1700元); (二)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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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营住宅申请条件:1、城市中等收入家庭申请条件1、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目前执行标准为中等收入333元以下,低收入低于2083元)3、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目前执行标准在15平方米以下)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以下)3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目前执行标准在15平方米以下)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收入低于17万元以下)的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17万元的家庭和1、5万元的家庭收入的家庭认定标准以下)的家庭二.新就业人员申请条件1、南京户籍2、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不到5年3、劳动合同和录用合同规范.完善,有稳定收入4、在市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5、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儿童在市内无住房。3、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在市玄武区、秦淮区、建业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已经进行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营住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工作和收入稳定,劳动(采用)合同规范.完善2、拥有市合法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在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以上,或者符合市积分定居的基本条件3、收入符合市中等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4、配偶和未成年住房子女性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一)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四)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五)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当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的标准。(3)申请人为农民工的,应当在当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的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安全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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