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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调休替代。
依据劳动法规定,日常加班应支付工资的150%,休息日为200%,法定假日为300%。无论公司如何统计计算您的工作时间,您多加的那天班只要是符合上述其中一项就应按照该项计算加班费。但是因加班费等问题的争议,劳动法规定期间为60日,自您本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这点不同于因解除合同、支付工资、赔偿金等的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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