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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具体是不是也得经过工...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具体是不是也得经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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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下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的,需要从以下两方面要素进行认定: 1、时间要素,也就是受伤是处在上下班的必要时间;比如早退就不属于工伤; 2、地理要素,即受伤的地点是上下班的必经路线。出去玩的则不属于上下班途中。《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第六、七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这就框定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前提: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而对于合理路线,最高法相关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如下班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这就是合理路线。由此,上下班途中买菜发生意外,也可认定为工伤。
根据规定,在上下班的路上,若出现意外受伤,可认为是工作受伤。不过这里面是有条件限制的,它有规定来回上下班的线路,且受伤后无法照顾自己,而受伤程度则是由第三方鉴定的。另外,受伤也分层次,层次有十层,第一层最严重,一到四层需要离开自己工作地方,不过公司仍要保留员工关系,还会拿到2年多的工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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