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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我的名义接受加班是否需要我去

2022-05-03
我是一名打工妹,2006年10月10日至2008年5月31日入职黄金时代冲印部做前台营业员底薪1000元,上班时间7时/天,7天/周,没有任何休假。2008年5月25日口头协议离职,可正好人手不足有一同事要回家,平常老板说过谁有事休息只要找到人顶班就可离开,出于好心吧,就答应帮到同事5号回来接班再走,想想也没多少天,可就在31日老板就说已经有人上班了,不用我上了并让会计计好剩余工资等我签名拿来钱走人,我是不愿意的,可也没办法他已经安排好其它同事直落接我的班,所以也没去上班了。因为没签合同,也没买社保的,我一气之下去申请仲裁了,离开庭还有10天了,心理不上不下的,因为怕是证据不足败下来,只拿来到一张盖业务章的骗会计才开到的工资证明,和一张5月份的考勤表。麻烦大家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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