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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必须同时达到两个条件:即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退休年龄政策最早见于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目前...
女职工50岁退休只需连续工作年数或工作年数达到10年即可。《国务院关于劳动者退休、退休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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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8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9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享受结婚假期15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结婚假期10天,支付假期工资。符合本条例生孩子的,女性享受产假180天,支付假期工资,不影响录用、工资调整、升级的男性享受护理假期15天,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适当延长,支付护理假期工资。
女职工工人在50周岁退休只需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就可以了。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哈尔滨退休职工是可以进行医疗报销的。报销范围为:参保居民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为:在规定起付标准以上0-1万元的,报销比例为50%;1-15万元(含15万元)的,每增加1万元,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15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70%。起付标准为:按上一年度哈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大病保险报销起付标准,2015年起付标准为1.4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分段报销累计计算,报销额度上不封顶。依据《黑龙江省医疗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本条例修订施行后退休的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男性满30年、女性满25年的,退休后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按本条例规定执行。从业人员退休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未达到前款规定的,缴费年限每少1年,其退休后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规定的待遇标准上相应降低5%。第三十七条退休人员在退休前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0年的,退休后原单位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影响其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退休人员在退休前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10年,退休后原单位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不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八条从业人员、退休人员因酗酒、自杀自残、违法犯罪等支出的医疗费,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因交通肇事及医疗事故等支出的医疗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九条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异地医疗机构治疗,退休人员在异地居住1年以上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依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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