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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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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月工资的行为属于无故拖欠工人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工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督旅投诉,也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仲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资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度的,可以按周、日、小时支付。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督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用人单位有下列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扣除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2)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补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讨薪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2、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并要求经济补偿。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4、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支付工资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因此,只要您实际付出劳动的,在离职时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1】您离职当月的工资(或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法律规定是在办结工作交接时一次性支付,但实践中隔月支付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本单位以往发放工资的惯例,在下个月或者某个合理的时间点一次性结清工资。#q estion:讨薪服务包# 【2】如果您没有提前申请辞职,未完成交接工作的行为只有真正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时,您才应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才可以依法按比例扣工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您工资的2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未签劳动合同,且辞职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 【1】拖欠的工资; 【2】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3】经济补偿金; 对方拒绝支付的,建议您收集证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形中,用人单位才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或者说是不给工资、少给工资、要求承担损失等): 【1】劳动者因自身过错(如未按规定提前申请辞职,未交接好工作,违反保密义务等)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扣除劳动者的工资以赔偿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依据该合法具体的制度规定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但降低后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者同意的其他情形。 除以上三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员工进行罚款,否则员工有权拒绝支付,并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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