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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可以要求赔偿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有职工可以要求赔偿的项目主要是:医疗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工伤工资、护理费等,如果...
只要员工受伤经认定为工伤后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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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员工辞职,并不影响员工的工伤赔偿。但是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赔偿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论职工是否有过错,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机构都应当按照工伤标准给予职工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单位不给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受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参加了社会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机构负担工伤费用;没有参保的,按照工伤赔偿标准由用人单位直接赔付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劳动者因为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请求单位赔偿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即只能按照工伤处理程序解决该“解释”还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要求第三人民事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即规定了劳动者既可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可请求侵权人给予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但已经获得的部分一般不再重复计算,比如丧葬费等 虽然你已经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但根据法律规定,你还可以向侵权人要求民事赔偿
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多久赔偿有没有期限这个问题上,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于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多久赔偿有没有期限的问题,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赔偿有效期是一年。一年内申请赔偿,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一旦过了一年期限,再要求赔偿,就没有法律依据了。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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