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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
通常情况下,政府会出面解决,会引进新的房地产开发商接管项目。 1、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不断发展,开发商跑路等一系列问题也在不断暴露,国家政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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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条件如下: (一、有自己的名字和组织; (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本与总投资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期开发房地产,分期投资应适应项目规模,并按照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规定按期投资项目建设。
4.《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5.《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一)申请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材料目录 1、“五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证书(没有设定他项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商品房预售项目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加盖规划部门印章)、分层平面建筑设计图(加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印章); 3、工程施工合同; 4、在有资质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办理质量和安全监督的手续; 5、按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工程,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实行工程监理的合同; 6、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该预售项目的预售款专用帐户证明; 7、购房须知(即预售说明书); 8、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9、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示范本; 10、项目建设投资计划; 11、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12、开发企业与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 一般15个工作日可以拿到 各地规定可能有些不同,建议问当地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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