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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公证是继承房产、办理房产过户的必要条件。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公证。因此,房产继承不一定要进行公证。若选择公证,需要准备好以下证件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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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5日,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废止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登记管理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多年的公证环节不再是必要的。此外,《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还规定: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房地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体法定继承人关于房地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或者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根据上述法律,因继承或遗赠取得房地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继承房产过户,先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有所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就签署放弃继承协议,一起签字做公证,取得继承公证处,就有被选取继承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重办继承人名字房产证,费用:评估费千分之六,依据评估价交纳2%公证费,过户有几百元手续费。
不需要,司法部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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