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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有限制吗

2023-03-30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有限制。不安抗辩权依法仅适用于当事人互负债务的情形,且先履行一方能确切的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一、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不安抗辩权具备其成立要件时,先给付义务人在后给付义务人未为对待给付或提供适当担保前,有权拒绝自己的给付。后给付义务人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了适当担保时,先给付义务人应当履行合同。后给付义务人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不提供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3、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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