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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推进坡道、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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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加装电梯的政策和法规如下:1、国家增设电梯应当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坚持居民自治为主;2、在加装电梯的过程中,应该对业主书面协议内容以及矛盾异议处理进行调整和完善;3、对于不支持合作的少数居民,应该做好说服和劝导工作;4、如果无法协调,可以向社区或政府职能部门反映,社区或政府职能部门可以调解或申请相关组织调解,以促进所有业主的同意。
如旧楼安装电梯,属于一般民事侵权纠纷,通常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般只能维持原状。如果非要去法院,不管同意或者反对安装电梯的原因是什么,不管理由有多充分,法院都会尽量用调解来处理。如果最后非要判决,也要判决保持原状,即不允许安装电梯。
根据大连现行的《关于调整住宅电梯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四、住宅电梯收费标准本着补偿运行成本,综合考虑业主(物业买受人)和使用人承受能力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为: (一)住宅电梯按家庭人数收费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4.00元调整为最高不超过10.00元。 (二)住宅电梯按建筑面积收费的: 自2014年1月1日起,新建住宅的电梯收费标准可在每月每建筑平方米不超过0.30元的范围内,由业主(物业买受人)、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或开发建设单位)协商议定,并在购房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中标明。 2014年1月1日前已投入使用或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或管理规约)的,原则上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费。对收费标准未达到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30元且确需调整收费标准的,可根据物业(电梯)服务企业实际电梯运行成本,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在每月每建筑平方米不超过0.30元的范围内,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也就是说,如果你已经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就电梯费问题达成过一致的书面协议,应该按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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