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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据此,你在该单位获得的收入按月计算,扣除两千元后计税,税率实行超额累进制。以你的基本工资3500元为例,3500-2000=15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应纳税额为1500×10%=150元,具体税率表请查询法规或向税务人员咨询。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适用: 1、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13000元工资需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需要看你五险一金扣多少钱,减去五险一金剩下的钱计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我国目前个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 个税的计算方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 13000的工资减去五险一金减去起征点(5000元)之后乘以10%的税率再减去210的速算扣除数就是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 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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