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据此,你在该单位获得的收入按月计算,扣除两千元后计税,税率实行超额累进制。以你的基本工资3500元为例,3500-2000=15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应纳税额为1500×10%=150元,具体税率表请查询法规或向税务人员咨询。
没有存在起征点的问题,而是法定扣除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规定如下:一、工资,薪金所得,扣除额为1600元.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扣除额为成本、费用以及损失.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扣除额为必要费用.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16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五、财产转让所得,扣除额为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没有扣除额。
职工月工资扣除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和费用3500元,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纳税。按《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务院《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职工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应有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减除费用3500元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职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国务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