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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据此,你在该单位获得的收入按月计算,扣除两千元后计税,税率实行超额累进制。以你的基本工资3500元为例,3500-2000=15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应纳税额为1500×10%=150元,具体税率表请查询法规或向税务人员咨询。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适用: 1、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以下为大家解答“工资超过多少要交税”的问题。 2018年10月1日起,工资超过5000元每月要交税。 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缴个人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综合所得减去以下费用为应纳税所得额: 1、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 2、个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 3、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4、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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