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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提前终止合同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就是可以的。一般需符合当事人协商一致、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或债权人免除债务等法定的情形,才能终止合同。并...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解除条件,可以提前解除。但如果不符合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公司不能以金融危机的理由随便解除。当然,公司与你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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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违反劳动法的前提下,劳资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有:雇佣方提出提前解决劳动合同,需按劳动法给予收雇方具体赔偿,比如工作多少年,需要补偿多少个月的工资,即工作十年即补偿十个月工资。月薪标准为最近的12个月的月薪平均工资。 受雇方则需要至少提前一个月向雇佣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雇佣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或者有以下情况之一,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不可抗力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二)履行期满前,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方面延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四)当事人延期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提前解除劳务派遣协议是否有赔偿取决于提前解除的原因。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人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在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人单位退回的,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应当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的;(五)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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