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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病假期间,只要劳动者能够提供医院的住院证明和诊断证明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其工资支付标准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
病假期间企业一般会扣除一定工资的。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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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为: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的,本人工资为60%;已经两年不到四年的人是本人工资的70%;已经四年不到六年的人是本人工资的80%而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病假工资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劳动者休病假的,如果劳动者能提供医院的住院证明和诊断证明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克扣的工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工伤保险条例》有工伤待遇的规定,对工伤人员的治疗期工资应正常发放,用人单位不能也不会克扣工资的。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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