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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
男性配偶符合国家规定生育,男性单位缴纳生育6个月以上可以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用人单位应在职工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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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法:为维护生育保险基金安全,规定领取生育津贴需有连续9个月的缴费,避免选择性参保。为确保女职工合理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保险还确定了补支待遇原则: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回复:关于你咨询生育保险费用报销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可享受两方面的待遇:一是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498元,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顺产875元,难产1106元,剖宫产2400元;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标准为顺产700元,难产1000元,剖宫产1200元;二是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具体计算标准根据生育年龄及生育方式的不同分别享受3至5.5个月的生育津贴(以上年度职工个人的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顺产为3个月的津贴,难产和剖宫产为3.5个月的津贴,晚育的在此基础上多享受2个月的津贴。 2、德州市生育保险有8家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是德州市人民医院、德州市中心(医)医院、德州市市立医院、德州市(区)妇幼保健院、联合医院、十三局医院、德棉医院。 3、如参保职工需在外地生育,参保单位应填写《德州市生育保险职工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审批表》及《德州市生育保险登记花名册》,并附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送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其中非定点医疗机构应由参保职工自愿选择一家,经批准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险报销包括四部分内容: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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