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
股东的剩余资产分配权是指股东对公司清算时的剩余资产有分配的权利。这一权利的前提是公司的净资产在清算时大于公司的债务。 中国《公司法》第187...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体改委的规定,股份合作制企业内部实行民主管理,企业分立、合并、解散等重大决策及利润、剩余资产的分配方案等,必须经职工股东大会批准。因此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集体股部分剩余资产的处置,应由其职工股东大会按“一人一票”方式表决通过。对于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公司注销,须职工股东大会批准,并不是完全要这8个人同意; 2、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一样需要职工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根据体改委规定,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不能退股,只能在离开企业时其股份在企业内部转让,也不能带走。当然无权划分集体股。根据省上规定,因股权不同而且不同,职工基本股只参与分红,职工没有所有权和处分权;职工个人股不能退股。 4、关于股份合作制企业,有这方面规定的应当适用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规定,一般不适用公司法。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剩余财产的分配应分为两个步骤。(1)确定分配方案: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应由清算组提出,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包括:①有审查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是否有财产担保和数据;②讨论和解协议草案;③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的讨论和讨论。必要时,人民法院或债权人会议主席有权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一经批准,对所有债权人都有效,所有债权人都必须执行。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应当报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2)执行分配方案,剩余财产分配方案确定后,应由清算组立即开始执行。破产财产的分配当由清算组提交人民法院终止。破产程序结束后,未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应该是不同的。对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按合同、章程或出资人出资比例分配。如果上述分配方案董事会已经通过并经审批机构批准,清算组可以按照上述方案实施
剩余财产分配权是指在公司清算时,股东对剩余财产享有分配的权利。作为公司的投资者,股东对其出资的所有权就直接体现受益权、转让权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上。作为公司清算时股东的“最后尊严”,剩余财产分配权在清算中可能是股东唯一可以抓住的稻草。 二、什么是剩余财产 剩余二字,就已经很直白。剩余财产,即公司依法进行清算时,其全部财产在向公司全体债务人清偿债务之后所剩余的。换句话说,公司的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所剩的财产就是公司的剩余财产。 如上文所言,股东在行使剩余财产分配权前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一般而言,公司宣布破产后的清算顺序如下: Step1: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Step2: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Step3: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9人已浏览
1,259人已浏览
573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