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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具体时间可根据当地各行业的规定...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有关流产假的规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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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关于流产及流产假发生的费用有以下规定: 一、女职工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三、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对于国家规定人工流产休假天数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一般规定如下: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流产可分为计划内流产和计划外流产。所谓计划内流产,是指女性怀孕生产符合计划生育要求,即有准生证的怀孕,在怀孕期间自然流产或人工流产。所谓计划外流产,是指女性怀孕生产不符合计划生育要求,怀孕属于意外怀孕。也就是说,如果你已经生过孩子,在没有准生证的情况下需要终止妊娠。计划内流产属于产假范畴,享受小产假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根据本市政策,2011年7月1日以后流产的女职工计算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的,根据《妇女权益保障》 法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在生育或者流产时应当补差。这里的产假前工资标准是指女职工流产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收入。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可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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