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否则,都属于违法解除。 一是协商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的相关规定,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在一个月内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则会违反法律规定,视为非法解除劳动关系,依法应当支付。同时如果公司超过一个月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则面临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风险。
好想知道变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该怎么办就知道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预防和纠正行政执法过错,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0000元以上的罚款,或者没收同等数额以上的违法所得、非法财物。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即: (一)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为了保障处于特定情形下劳动者的权益,本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上述情形下,不得以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273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