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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帐。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
丢失增值税发票的处理方法:对购货方取得销货方开具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丢失的,由销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向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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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41条:使用发票的公司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的,应当在丢失当天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报纸和电视等媒体上宣布无效。此外,还需要1、丢失收据的消费者向销售公司取得该收据的存根复印件(按销售公司收据的专用印鉴或财务专用印鉴)。2、向销售人员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注册。3、销售部门重新发行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连接内容一致的销售发票。
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如下: 1、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账务处理是一样的。在借方登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即可。 2、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收到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该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相关税费计入购进产品的成本中。 3、举例:例如企业购进原材料。如果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借:原材料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如果是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借: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1)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当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 纳税人丢失发票办理丢失声明的,必须在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 (2)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账。 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账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账凭证。 (3)取得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做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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