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目前,我国关于中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1、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对于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有可能不受理未经过仲裁裁决或者没有拿到仲裁办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劳动纠纷案件。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审理期限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最长不得超过15天。
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根据现行《条例》规定,对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这样算下来,从当事人递交仲裁申请书开始,到仲裁委员会在法定时间内做出裁决,全程期限一般为74天(7+7+60);而且,对于复杂案件,经过批准,还可以延长30天,最长可以延长到104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6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673人已浏览
7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