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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财税[2004]140号文件废止了减免房产税规定,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但是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能。 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财税[2004]140号文件废止了减免房产税规定,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但是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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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学校及其他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营业税。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3号)中明确规定,这里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如果外资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收优惠是从获利年度开始计算的,其开始获利的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 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税法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如果外资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收优惠是从获利年度开始计算的,其开始获利的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 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税法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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