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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涉外合同诉讼管辖的其他规定:因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
民事诉讼中涉外合同诉讼管辖有以下规定: 1、涉外合同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在中国没有住所,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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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外民事诉讼管辖作了如下:因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涉外合同诉讼管辖的其他规定:因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法律关系主体具有涉外因素,既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组织。(2)法律关系的内容具有涉外因素,即诉讼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3)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涉外因素,诉讼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第237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第2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第239条: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第241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第240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第一条:“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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