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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合同算正式员工?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那么该员工就是该单位的员工,如果坐满一年之后...
不会。事业单位里的正式事业编制就是在编人员,也就是说被已经纳入了该单位的人事编制,就是正式员工。因为在事业单位,员工会有在编和非在编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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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西安长庆天和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的一名外雇工,刚进场时负责人说工资500三个月后800两年后工资1000计件和正式工一样,可是从事生产已经快5年了,在这5年里企业是快速的壮大了,可是我们的待遇工资等等都没有变化,而且工资成了600计件成了正式工的四分之一抛开这个不说,待遇差距大,我们与正式工与其他外雇工都有差距,我想问这种差距是不是有法可依,还是本单位其管理者所造成的,这种不平等是不是一种佣工歧视,劳动合同为什么不签定又是不是违法,而且这种歧视造成的精神伤害会不会得到赔偿,又与刚进场时他们说的各种福利待遇根本不相符,而且每次都会说下一步会怎么怎么,转眼几年过去了,都没有实现这又是不是一种佣工欺诈,那么这中欺诈与歧视,我该怎么做,
事业单位身份的人员可以再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只要两份劳动合同不影响互相执行即可。双重劳动合同均可以同时合法存在。其一,依法成立且生效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亦是合同,除了由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特别规范外,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效力等方面可以适用《合同法》、《民法通则》一般原则之规定。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只有不违反法律法规定强制或禁止性规定,依法成立且生效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样,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亦具有法律效力。不因是否能同时履行而影响其法律效力。其二,双重劳动合同并非不可能同时履行作为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力的一方,尽管可能面临同时履行双重劳动合同之客观障碍,但也并非不能同时履行。下列情形,就不影响劳动者在双重劳动合同关系中同时履行:劳动者与A公司和B公司虽同时订有时间重叠的劳动合同,但其中A公司经营面临困维,出现劳动力过剩又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下岗或不需要对A公司提供劳动力,而可以在同一时间向B公司提供劳动力;劳动者与A公司和B公司虽同时订有时间重叠的劳动合同,但其中A公司是全日制用工,B公司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为两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互不影响;劳动者与A公司和B公司虽同时订有时间重叠的劳动合同,但两公司采用的是不定时工作制,如聘作劳动者为经理、业务外销员等岗位,劳动为两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互不影响。其三、劳动合同的效力与能否履行并无直接联系无论依据《合同法》,还是《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均无合同履行不能则合同无效之规定。劳动合同如果存在因时间冲突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能的情形,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但认为其因此无效并无法律依据。其四、劳动合同法亦不禁止存在双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在事业单位干了四年,没签合同,单位也没给交任何保险,现在不想干了,单位是否应该给补偿?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现简要回复如下:如果您属于事业编制人员,则社保双轨制改革之前的年限您无需缴纳费用,改革之后的费用按照新规定办理即可;如果您的身份是合同制员工,则单位没跟您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且未给您缴纳任何社保费用属于违法行为且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在律师的协助之下先跟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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