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两个厂合并,员工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的,按照原劳动合同的内容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
两个厂合并,员工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的,按照原劳动合同的内容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两个公司合并资质可以保留。 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1)、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企业申请被吸收企业资质的; (2)、企业新设合并,即有资质的几家企业,合并重组为一个新企业,原有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新企业申请承继原有企业资质的; (3)、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被吸收企业或原企业短期内无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在提出资质注销申请后,合并后企业可取得一定有效期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可按规定换发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资质证书作废,企业相关资质按有关规定重新核定。
可以,《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两个合同如果标的是同一种类的,可以合并审理。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必要的共同诉讼,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普通共同诉讼,经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合并审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05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1,219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