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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无偿赠与对方直接抚养子女、受遗赠人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2022-05-06
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78号《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的当事人双方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况主要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本案房产若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可办理该房产为个人名下,对当事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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