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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
包括。《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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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的假期,是在正常产假的98天中再加上15天江西省的生育延长假60天也就是说,在158天的产假中(包括延长假)再加上15天具体为: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至于生育延长假和男方的陪产假,由于各省市的规定不同,你可按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执行
产假158天包含产前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是的。 只要是正常生育的女职工包括提前生产和超期生产,都可以享受产假90天,从预产期前的15天开始,一直休到预产期后第75天结束。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报酬不变,享受不低于原全部工资收入的报酬标准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如,上海市在实施了生育保险之后,这部分工资报酬是由生育保险基金直接发放的,但是生育保险发放的生育津贴有一个上限,女职工的实际工资标准一旦超过这个上限,那么生育保险只支付上限以内的部分,上限以外的部分仍由用人单位支付。 考虑到有些女职工的实际身体情况有所差异,法律还规定了产前假。即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后,本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后可以给予两个半月的产前假。产前假期间,职工的待遇标准为产假工资的80%。因为产前假是需要员工主动申请并且经过批准的,所以,如果女职工未申请或者单位因实际情况没有批准产前假的话,女职工则不能享受产前假,但是仍然可以享受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的待遇,以此保障女职工怀孕期间必要的休息。 怀孕只有4个月是不能休产前假和产假的,目前只能休病假或事假。当然,工资报酬是依照病假和事假的标准享受的。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工作量过重而导致身体不适的,其实完全可以要求单位减轻工作量,根据相关规定,对怀孕期间的女职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从事频繁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工作,或者经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应暂时调做其他适当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因此,可以先向单位提出减轻工作强度,如果仍然不能承受,可以申请病假或者事假,但要得到单位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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