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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之后,如果无故旷工,用人单位可以解聘工作人员,用人单位不接清工资可以到当地的相关劳动部门进行举报,或者到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中...
没有工资。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由于个人原因旷工三天以上,这样的行为作两个解读: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这个事件中,用人单位存在法律过失,未及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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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讲述的情形看,旷工一次一般不至于达到辞退如此严重程度,且事实上是生病。单位做法值得商榷。 即使辞退也需要支付工资。且笔者注意到,由于至今未签订合同,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双倍工资,即从第二个月的工资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当然,由于没有合同,缺乏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建议搜集其他证据比如工资条,工资支付凭据、工作服、工作牌等。 可先与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
关于旷工几天算作自动离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 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但是注意此规章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文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等相关条款,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
关于旷工几天算作自动离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 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但是注意此规章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文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等相关条款,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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