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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讨要: 1、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2、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
劳动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保,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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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讨要: 1、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2、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3、可以到劳动稽查部门投诉,要求补缴或相应经济补偿金; 4、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5、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及其拖欠或克扣工资额加付25%经济补偿金; 6、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经济补偿金; 7、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8、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9、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单位的过错,单位在入职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员工支付二倍的工资。 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资标准的,按照同工同酬支付工资,克扣工资的,可以选择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以及被拖欠的工资,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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