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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
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民,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申请用地手续:(1)建房户首先向所在地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2)经村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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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也就是说,当事人如果想申请宅基地,应该先办理分户手续。
1、申请宅基地:向村委会提出申请,说明家庭住房状况,要求村里安排宅基地一般不用化钱。 2、批建:有了宅基地以后,向村委会提交建房申请报告,填写建房审批表,在村委会批准同意后,报乡(镇)城乡建设办公室批准后就可以建房了一般不收费,假如收费也很低。有些地方怕村民少批多建,会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在房屋建好后,确认未违建后归还)。能批宅基地自己建房,就是国家通过乡(镇)政府、村委会在政策上给你家的帮助(如果你家生活很困难,那就要另行向村里、镇里或民政部门提出困难补助申请了;如果你家生活很困难,建不起房,且又租不起房,可以向村里申请给予照顾村里能否为你家免费提供空置房给你们住了。当然,这些都是在假设的前提下,给你的建议)。最后,祝你早日批到地、建好房,尽早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一、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1.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2.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3.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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