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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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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和提前结束休假复工的职工,企业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延长假期在本质上仍然属于春节假期,虽然系后期国务院通过另行通知的形式进行的延长,且具有防范疫情蔓延的特殊背景,但并不影响所延长假期的基本法律性质。即便如此,假期并不等于完全按照确定工资待遇。因为整个春节假期是由法定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包括经过调休处理的休息日)组成的。单就被延长的春节假期而言,此段期限在通知文件中已经明确是可以调休的,因此属于休息日工资的计算范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该通知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2月3日正常上班。
延长假期在本质上仍然属于春节假期,虽然系后期国务院通过另行通知的形式进行的延长,且具有防范疫情蔓延的特殊背景,但并不影响所延长假期的基本法律性质。即便如此,假期并不等于完全按照确定工资待遇。因为整个春节假期是由法定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包括经过调休处理的休息日)组成的。单就被延长的春节假期而言,此段期限在通知文件中已经明确是可以调休的,因此属于休息日工资的计算范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该通知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2月3日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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