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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办理离职,可以主张支付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
合同期满的,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劳动合同,你不同意续签的,则单位不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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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续签是双方自主权。但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终止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年1月1日起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因此,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想与其续签的,应当提前预告。如果员工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的,应当续订合同。其他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新的法律的规定,你可以要求续签合同,如果公司拒绝,可以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支付8个月经济补偿金。 深圳晚报、商报特约嘉宾律师,成功代理南方报业集团、贵州同济堂药业股份公司、重庆卓创宏展房地产公司、深圳金因生物公司、深圳华生元公司、中山生物工程公司等多起商标、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成功代理四通高科股份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土地抵押、深圳影响面很大的阴阳合同要求撤销房产证、二手房买卖等多起土地房产案件;成功代理多起劳动、离婚、人身伤害侵权、经济合同刑事等案件(案件胜诉判决、评论、报道等在很多网站:如google搜索及南方都市报、深圳特区报、深圳晚报、商报等上)。 1975年10月出生,警官大学毕业,取得工学、法学、经济学士学位及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硕士学位。英语通过国家六级。做过四年警官后一直做律师,是懂得技术、经济管理的复合型律师。专业特长:知识产权(专利等)、经济合同、婚姻、劳动法、房地产、刑事案件等。
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济损失。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有: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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