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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发生的原因如下: 1、合同; 2、单方允诺; 3、侵权行为; 4、无因管理; 5、不当得利; 6、缔约过失; 7、其他原因。...
债发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合同行为,产生约束当事人双方的合同之债,体现了债得相对性,紧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 (2)侵权行为,产生侵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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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债务发生的原因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一)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二)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三)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四)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二、什么是金钱债权(一)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二)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三)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债务融资是企业有利有弊的双刃剑。债务融资对企业的好处主要包括:(1)有效降低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主要体现在债务融资率的资本成本低于股权融资的资本成本,企业通过债务融资可以使实际负担的债务利息低于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2)给投资者带来了财务杠杆效应。也就是说,当企业资产总收益率大于债务融资利率时,债务融资可以提高投资者的收益率。
债的消灭,是指债的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 民法中债权消灭方式,即债的消灭原因有以下情形: 清偿,指债务人实现债权的行为。 抵销,指双方互负债务时,相互之间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 提存,指债务人无法实现债权时,得向公证处提存债务标的,视为履行完毕,债务消灭。 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单方面消灭债务; 混同,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时,债权债务同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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