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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注意事项: 1:有电器类的和家具的应该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我们这里是家具和电器价值20000左右,收2000元。具体的收取多少看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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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电器损坏,维修费用的承担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租赁双方签有房屋租赁合同的,按照合同的条款确定责任人并承担损失,也可由租赁双方协商解决。 二、租赁房屋时,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损坏或者损失是出租人自身过错造成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责任;承租人过失造成的,承租人应当对出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对出租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责于任何人(如不可抗力)造成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财产损失的风险。
1、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 2、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租房期间电器坏了由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出租人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好电器。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但是维修费由出租人支付。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过程导致损坏的,此时承租人承担维修义务。根据2021年即将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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