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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个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按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处理,依据侵权责任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按人身损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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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你说的情况,双方应该构成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雇主应该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不管是不是创红灯,在路上,行人是弱势群体,你开车的,所以按照中国以人为本的原则,你还是有责任的,但是不是很大,而且保险公司会赔付的。
生产安全事故。、3人以上重大事故,负责人有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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