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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让他出具收费的依据没有依据就是滥收费可以到有关部门举报回复者A...
近日,我们小区的业主因停车收费。与辖区保安发生争议,事件起因于保安对未划停车位的空地以“已承包小区内所有空地”为由收取业主停车费,且声明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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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中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停放在小区共同道路上的车辆,物业对其进行收费管理,那么,所收取的停车费用应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收益的范畴。如果物业没有将这笔费用返还业主,则就存在一定性质的侵权问题。同样,对这些车辆进行收费,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的许可或者授权,也侵犯了业主的权益。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物权法》
征得业主同意,物业可以收取小区停车费。物业收取停车费,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收取停车费,物业可以获得相关服务和维护费用。
一般住宅区的地面车位分为两种,一种是规划中即明确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或车库,开发商建好后作为产权方或使用方(如地下人防工程等)有权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进行处置,但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则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或开发商不得对外出售或擅自出租。很多开发商在业主购房时,就要求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如果合同中已就停车收费有了约定,则停车收费就不违规。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就起诉吧。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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