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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时,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义务进行维修?

2024-11-28
作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机构,在建筑物共有部位出现漏水情况时,负责修复工作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所有相关业主已按照规定缴纳了相应的维修基金,那么提供物业服务的机构必须对此类问题负责进行修复。如果房屋共有部分或共用设施设备出现损坏问题,导致漏水现象,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动用住宅专项公共维修基金进行修理。这需要经过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或者由相应的业主大会进行讨论投票决定具体的使用事宜。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按照以下规定分摊: 1. 商品住宅之间或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2. 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业主承担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3. 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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