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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如果将二者作为共同被告的,“父随子原则”。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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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别管辖 一般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特殊案件分别由中、高、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二、地域管辖 1、一般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管辖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裁定管辖 是指根据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或决定来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
确定行政诉讼案件中的管辖法院的办法:一般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案件经复议的,则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也可以管辖;如果当事人因不服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而起诉的,则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管辖。
1、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的实施地点包括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和其他信息设备,侵权结果的发生地点包括被侵权人的住所地。2、因产品和服务质量不合格导致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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