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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在“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基础上增加了“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于实践中的出轨,家暴等过错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的少分财产,将...
过错方也不一定就必须少分财产,我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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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夫妻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财产,夫妻间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过错方权利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要损害赔偿。
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是先由双方协商分割的,所以如果双方都同意过错方少分的话是可以的。 2、双方协商不成的,共同财产的分割由法院判决。 3、法院在判决时会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但是不一定就会让过错方少分财产。
1、离婚财产分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有过错方少分财产,并请求损害赔偿。 2、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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