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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对于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来说,凡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
出差也是工作时间,对于出差工作中的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费计算如下: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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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加班,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对于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来说,凡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都应当算为加班。至于双休日出差是否算作加班,关键要看劳动者当天是否提供了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劳动。如果你在双休日到客户那里维修设备,就是提供了正常劳动,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如果你出差期间在双休日内并未提供劳动,而是处于休息状态,那该双休日则不能算加班。
出差也是单位给员工安排的工作,那么理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是周末的话应当支付2倍工资或者安排倒休。有的公司会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出差的一些补助或奖金,但这些不等同于加班工资。 以上说的是你执行标准工时的规定,如果你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是不定时工作制,那么则没有加班费。综合工时一般不会出现在你说的这种情况中。
周六上班却没有加班费可以与单位协商支付,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公司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应该支付加班费,如果不支付加班费的,且拒不支付的情况下,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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