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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xx村民xx户,因x某 1、x某2兄弟二人均已经成婚,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父亲、母亲及妹妹x某3,...
农村宅基地分配协议是对使用权的分配,只要你们都是村集体户口,是可以分配使用的,不涉及集体用地所有权的农村宅基地分配协议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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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间关于分家时的分家协议的效力很看重,然而该行为究竟是否可以发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却是一个相对比较复杂的问题。 第一、关于分单的实质。民间关于分单的实质,一般理解是在有权分配家产的人和管事的人在场的情况下,所做的正式分配协议。该协议具有约束所有参与人的效力,一经签订不允许反悔。但是,我国现行法律上,对于签订分单的行为,并无明确规定。也就是说,此类行为仅仅是一种合乎民俗,但是并无法律明确约束规则的财产分配行为。因此,签订分单的行为从这个意义角度,是有一定的法律风险的。 第二、关于分单的主体。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民间习俗是,男丁具有分家的特权,女儿尤其是出嫁的闺女,根本没有权利来家里分配财产。因此,很多时候,分单的主体根本没有家庭中女性晚辈的参与和签字确认。但是,从我国现行法律上将,男女平等,更无论出嫁与否。因此,签订分单的主体范围与法定的财产主体范围之间的认同差异,也构成分单法律效力确认上的风险。 第三、关于分单的适用范围。一直以来,分单大多是按照风俗,对家产的分配。但是,有的时候,分单也存在着对于父母抚养照顾的因素在内。由于分单兼顾很多内容,使得其在法律的认定上,存在着多个侧面。诸如,有点像析产协议,有点像遗赠扶养协议,有点像继承权协议等等。因此,分单在法律适用规则上的不确定性,其风险也无形中加大。 第四、关于分单的证明主体问题。按照民俗民风,分单尤其是农村分单,都是在所谓的管事人在场情况下,进行的正式家庭会议时签订的。这其中的管事的,起到了见证和烘托正式性气氛的作用,起到了一定的“定纷止争”效果。 因此说主体,内容合法的分家单具有法律效力,对分家的各方有约束了。
1、不是分割宅基地,而是对房屋进行分割。2、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名字是户主,宅基地的使用人是以户主为代表的全体家庭成员。你的户口在当地,肯定你也是家庭成员之一;如果你的户口没有独立,你就是家庭成员之一,自然是宅基地的使用人之一,不管土地使用证上是否有你的名字。
协议人: (一)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二)________(姓名),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________与________是原配夫妻,共生有____个子女,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别无其他子女。________与________夫妇共同建造(购买)了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现结合家庭实际情况,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就上述房产归属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上述位于____________的房产分归________所有。 二、其他子女对上述房产的分归均无异议 三、________、________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四、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及时持相关手续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五、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协议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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