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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已认证、未申报的,销售方不能作废,只能开红字发票,但需要购买方发起《信息表》。r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
按税务部门要求处理,要求开票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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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由购方申请红票(购方同时在当月作进项转出),税控系统批准后,再由销方开负数票红冲。
一、跨月的发票有误,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因为跨月发票已抄报税,开票系统上的数据已上传到国税系统中,故发票无法作废,只有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处理。二、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对于销货方提出申请的,可由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直接根据纳税人填报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一对应。
只要是本月的发票都可以作废的因为你报税是报上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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