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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合同作为合同当事人双方设立房屋买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只存在约定的有效履行期限,而不存在所谓的诉讼时效。 二、诉讼时效是民事...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是不能同时主张的,也没有必要同时主张。实践中对于对于上述争议问题一般以以下原则解决: 1、当事人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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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是按照合同上规定的履行日期和期限履行。所以是按照合同上签订的条约来履行。 2、如果合同中对履行期限没有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首先应当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以明确合同履行期限;如果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看是否能够确定履行期限; 3、如果上述处理均不能明确,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如果是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的,一般就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不管是二手房还是新房,一般都是到拿到新产权时,合同才会自动终止。一般二手房买卖合同都会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过户的最后日期,这个一般就是合同的有效期。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都没有有效期,一般是到产权登记办理完成。那么,究竟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6、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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