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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旧病复发,是可以向公司索要继续治疗费用的。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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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如果你是说被第三人碰伤,那么是由侵权人承担;如果只是因为工伤复发的,并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认定之后的流程就是劳动能力鉴定,要治疗终结后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级别进行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工伤所有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
后续医疗费是职工在用人单位用工期间因工伤致成的。一般情况下在工伤理赔时,有鉴定机构对后续医疗费的金额作了明确鉴定意见的,后续医疗费一并纳入工伤理赔范围;但有时工伤鉴定机构未能对治疗工伤的后续医疗费写入鉴定意见,在工伤理赔时就未纳入理赔范围。 后续医疗费是工伤治疗的必要支出,比如在工伤理赔时对职工受伤后植入其体内的内固定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取出,在取出时就会产生。因此,当事人主张的后续医疗费属于治疗工伤而发生的费用,应该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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