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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的,当事人可以在原宅基地上申请重建房屋发,如果在别处重建房屋的,原...
可以在原宅基地上重建房屋。 重建之前,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子或宅基地空闲未超过两年,并在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内建房,那重建可不办手续。因为对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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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上房屋倒塌的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确权。 根据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29条规定,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中 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空闲或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能确定使用权,对于已经确权的宅基地,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之后,将会注销土地登记,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乡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公证,应该遵守以下流程和步骤: 1、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议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宅基地证书和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资料及其他相关手续。 2、公证事项的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要求的,予以受理。 3、交纳公证花费。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准则,交纳公证花费。 4、公证事项的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手续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增加,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两方进行调查。 5、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要求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限定或准许的格式制作,自签订之日起奏效。公证做法会产生证据上的效力,经公证的事项,能够直接作为证据使用。如有疑惑请电话询问律师做进一步解答。
这应当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先向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就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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