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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殉职是在履行职务时牺牲、死亡。包括行政人员、公司职员、集体单位工作人员等。简单说是指履行职务时死亡。 因工死亡是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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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被害人受伤严重但并未死亡,如抢救及时可能挽救其生命,但由于行为人不采取积极的救护措施并逃离事故现场,致使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而死亡的行为,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xx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1、丧葬补助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备注: 1、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2、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3、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按2003年劳动保障部令第18号《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执行。 4、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以工程项目(非实名制)参加工伤保险的,以受伤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本人工资。 5、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的,上述各项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公死亡应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发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 2、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中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当供养亲属丧失其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至残一级致四级而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金额标准的50%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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