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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掌握、评估本行政区域律师队伍建设情况和总体执业水平,制定律师队伍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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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行政机关对于行政合同违约的现象比较多。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前,审判实践中多将行政合同争议适用民事诉讼法,完全按照《合同法》的规则审理行政合同,即使最后经过法院查明,行政机关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的确有违约行为,给合同相对人造成了利益损害,法院多是根据《合同法》判决行政机关承担违约责任,给付行政合同相对人合理的损害赔偿金。众所周知,一般这种情况下的违约金对于行政机关而言就是九牛一毛、无关痛痒,法院这样的判决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行政机关违法行政,只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行政机关照样我行我素。相反,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裁判形式除了有给付判决还有确认违法判决。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一旦被法院确认违法必将影响到行政机关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这相比于违约金更能引起行政机关的重视,在如此沉重的违法成本之下以及法院的监督之下,增加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合同的概率。行政合同虽然具有合同属性,但这并不是行政合同的主要属性及特征,立法机关抓住行政合同的行政法律属性以及合同双方在合同缔结、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将行政合同产生的纠纷纳入行政诉讼的救济范围内,统一了行政合同纠纷解决的适用规则,满足审判实践对于行政合同纠纷解决的现实需求,同时也起到促进了行政机关积极行政的作用。综上所述,关于合同法适用行政诉讼吗小编已经为大家解答了,行政合同虽然具有关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属性,但是行政合同的主要属性和特征是具有特殊性的,将行政合同产生的纠纷纳入行政诉讼的救济范围之内,行政诉讼法统一了行政合同纠纷解决的方式,满足了实践当中的需求。
为规范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工作,促进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及其案件承办部门和办案人员在审判执行活动中应当严格执行廉政纪律,不断改进司法作风,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本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大厅、派出人民法庭等场所公布人民法院的纪律作风规定、举报受理电话和举报受理网址。 第三条在案件立案、审理程序中,人民法院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将立案审查结果、诉讼保全及程序变更等关键节点信息主动告知案件当事人。 第四条在案件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将执行立案、变更与追加被执行人、执行措施实施、执行财产查控、执行财产处置、终结本次执行、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恢复执行、终结执行等关键节点信息主动告知案件当事人。 第五条案件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了解办案进度的,人民法院案件承办部门及办案人员应当告知。 第六条人民法院案件承办部门应当在向案件当事人送达相关案件受理法律文书时,向案件当事人发送廉政监督卡。案件当事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大厅、派出人民法庭直接领取廉政监督卡。 廉政监督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格式进行制作。 第七条案件当事人可以在案件办理期间或者案件办结之后,将填有本人意见的廉政监督卡直接寄交人民法院监察部门。
一、立足抓早抓小,把好纠错关,让纪律和规则切实控制大部分。加强与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获取问题线索。对于反映问题的具体问题线索,经核实后,根据具体情况和纪律法规迅速处置,充分发挥早抓小的教育作用。二、加强纪律约束,做好处置关,教育挽救少数。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就咎,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的常态化、制度化。以实际行动使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生根发芽。三、保持高压态势,把好惩治关,严惩极少数。抓住重点,认真查处群众周围的四风和腐败案件;认真查处行政执法机关失职案件。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干部,要迅速查明主要违纪事实,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切实发挥党纪国法的威慑作用。4、积极实践四种形式,探索落实监督责任的新途径,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以正常严格管理干部的方式向前推进监督和纪律,在惩防并举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最大的方式尽最大努力保护和挽救,使踏上不归路的党员干部成为极少数,从而构建防腐立体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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